静脉血栓(VTE)已成为肿瘤患者第二大死因,肿瘤合并静脉血栓的发生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和长期预后。肿瘤相关VTE防治工作需引起临床医生高度重视,规范我国肿瘤相关VTE诊治水平刻不容缓、迫在眉睫。下面我们来看看肿瘤合并VTE的相关适应症和指南推荐。
一般肿瘤合并VTE
?NCCN(美国国立综合癌症网络)指南建议抗凝治疗时间至少3个月。
?《肿瘤相关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与治疗指南》推荐在诊断为VTE后,无抗凝禁忌症的情况下应立即进行抗凝治疗,推荐使用低分子肝素。肿瘤DVT患者应接受3-6个月以上的抗凝治疗,合并PE的患者应接受6-12个月以上的治疗。
肿瘤活动期合并VTE
?ACCP10(美国胸科医师学会)指南、NCCN指南、《肿瘤相关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与治疗指南》推荐对于患有活动性肿瘤或持续危险因素的患者,应考虑无限期抗凝。
导管相关VTE的治疗
?NCCN指南:对于导管相关的VTE,抗凝疗程与导管放置期相同,推荐总体治疗疗程至少3个月。
?CSCO(中国临床肿瘤学会)指南:如无抗凝禁忌,抗凝至少3个月,或与放置CVAD时间相同。
偶发性VTE的治疗
?ASCO(美国临床肿瘤学会)指南:偶发性PE和DVT应与症状性VTE一样接受相同的治疗方式,因为其临床结果相似(证据质量:低;推荐级别:中)
浅表血栓性静脉炎的治疗
?《肿瘤相关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与治疗指南(版)》推荐:对于简单的、自限性浅表血栓性静脉炎的治疗:对于简单的、自限性浅表血栓性静脉炎,不建议预防性抗凝治疗。对于症状恶化的浅表血栓性静脉炎患者或累及邻近大隐静脉与股总静脉交界处大隐静脉近心端的患者,应考虑抗凝治疗(如至少4周静脉注射普通肝素或低分子肝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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