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工作快乐么?你的工作好么?
2005年,我国香港的立法会经过三读通过的《2005年收入(取消遗产税)条例草案》正式生效,按照规定,在2006年2月11日零时之后去世的人,其遗产将不再需要缴纳遗产税。而在此之前,印度、马来西亚、新西兰、澳大利亚、意大利、瑞典等国,已取消了该税项。而美国、法国,也曾经传出“酝酿取消遗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