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诊疗专家共识(第二版)》,结合我院实际诊疗经验,形成如下诊疗方案。
一、病原学特点
见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
二、流行病学特点
(一)传染源
目前所见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肺炎患者,无症状病*携带者也可为传染源。
作为最初传染来源的野生动物尚不明确。
(二)传播途径
经呼吸道飞沫直接传播是主要的传播途径,亦可通过气溶胶传播和接触传播,消化道传播、血液传播及母婴传播尚不明确。
(三)易感人群
人群普遍易感。老年人及有基础疾病者感染后病情较重,儿童及婴幼儿也有发病。
三、临床特点
(一)潜伏期:一般为3-7天,最长不超过14天。
(二)临床表现
1.典型病例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腹泻等症状;不典型病例可以无明显发热等症状。
2.重型病例多在病程第5-8天出现病情进展,表现在发热持续不退、呼吸急促、血氧饱和度下降、胸片或者肺部CT显示肺部炎症进展等,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和出凝血功能障碍。需要强调的是重型、危重型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度热,甚至无明显发热,要警惕少数轻症病例向重症发展过程中发热等症状并不明显,但肺部影像学提示病灶明显。
3.普通型患者仅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等,甚至无明显发热等症状,大多无肺炎表现,多在1周后恢复。要警惕少数无明显症状,但肺部影像学显示病变。
从目前收治的病例情况看,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儿童病例症状相对较轻。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特别要警惕在病程中部分患者由轻症向重症发展、重症向危重症转化的情况。老年人和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疾病和肺部疾病等慢性基础疾病的患者以及共感染者是高危人群。
(三)实验室检查
发病早期外周血白细胞总数正常或减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部分患者出现肝酶、肌酶和肌红蛋白增高。多数患者C反应蛋白(CRP)和血沉升高,降钙素原正常。严重者D-二聚体升高、外周血淋巴细胞特别是CD4+细胞进行性减少。
在鼻拭子、咽拭子、痰、下呼吸道分泌物、血液、粪便[微软中国1]等标本中应用RT-PCR可检测出新型冠状病*核酸。
(四)胸部影像学
早期呈现多发小斑片影及间质改变,以肺外带明显。进而发展为双肺多发磨玻璃影、浸润影,严重者可出现肺实变,胸腔积液少见。需要强调的是胸片结果与肺部CT可不一致,CT更能真实反映肺部病变。
四、诊断标准
(一)疑似病例:综合下述流行病学史及临床表现综合分析:
1、流行病学史
(1)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地区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感染确诊患者;
(4)有聚集性发病或与新型冠状病*感染者流行病学关联。
2、临床表现
(1)发热;
(2)具有上述肺炎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4)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一条,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
(二)确诊病例
疑似病例,具备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
1、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核酸阳性;
2、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高度同源。
五、临床分型
(一)普通型:具有发热、呼吸道等症状,影像学可见病*性肺炎表现。
(二)重型
符合以下任何一条:
1、呼吸窘迫:RR≥30次/分;
2、静息状态下,指氧饱和度≤93%;
3、动脉血氧分压(PaO2)/吸氧浓度(FiO2)≤mmHg(1mmHg=0.kPa)。
(三)危重型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出现呼吸衰竭,且需建立人工气道,进行有创机械通气;
2、出现休克;
3、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六、鉴别诊断
主要与流感病*、副流感病*、腺病*、呼吸道合胞病*、鼻病*、人偏肺病*、SARS冠状病*等其他已知病*性肺炎鉴别,与肺炎支原体、衣原体肺炎及细菌性肺炎等鉴别。此外,还要与非感染性疾病,如血管炎、皮肌炎和机化性肺炎等鉴别。
七、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是一种乙类传染病,按甲类传染病管理,详见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
八、治疗
(一)根据病情严重程度确定治疗场所
1.疑似及确诊病例应在具备有效隔离条件医院隔离治疗,疑似病例应单人单间隔离治疗,确诊病例可多人收治在同一病室。
2.危重型病例应尽早收入ICU治疗。
(二)一般病例的治疗
1.治疗原则:卧床休息,加强支持治疗,保证充分热量;注意水、电解质平衡,维持内环境稳定;密切监测生命体征、指氧饱和度等。
2.根据病情监测血常规、尿常规、CRP、生化指标(肝酶、心肌酶、肾功能等)、T淋巴细胞亚群、凝血功能,必要时行动脉血气分析,复查胸部影像学,每三天至少检测一次新型冠状病*RNA。
3.提倡早期氧疗,包括鼻导管、面罩给氧等。
4.抗病*治疗:
(1)α-干扰素雾化吸入(成人每次万U,加入灭菌注射用水2ml,每日2次)+洛匹那韦/利托那韦(mg/50mg/粒,每次2粒,每日2次);
(2)如果上述治疗效果不明显,建议采用α-干扰素雾化吸入+法匹拉韦口服。
(3)如果病情进展较快,且病*核酸持续阳性,可选择在以上治疗方案中加用利巴韦林(成人10-15mg/kg/d,静脉滴注,q12h使用)。
注意监测药物副作用。
5.加强细菌学监测,防止院内交叉感染。有继发细菌感染证据时及时应用抗菌治疗。
(三)重型、危重型病例的治疗
1.治疗原则:在抗病*及对症治疗的基础上,积极防治并发症,治疗基础疾病,预防继发感染,及时进行器官功能支持。
2.抗病*治疗:治疗方案同上。患者无法口服时,建议使用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混悬液经胃管注入,每次5mL,每12小时一次。每天检测一次新型冠状病*RNA,根据监测结果适时调整抗病*治疗方案。注意监测药物副作用。
遇到危重症、重症患者且病*持续存在者,在有条件情况下建议采用恢复期血浆或特异性抗体治疗。
3.呼吸支持:根据氧饱和度的变化,及时给予有效氧疗措施,包括经鼻高流量氧疗、无创或有创机械通气等。
(1)经有效无创呼吸机处理,FiO2大于60,PEEP大于6观察2—4小时无效:循环不稳,严重呼酸,氧合指数小于,呼吸频率大于30次/分,需尽快过渡到有创机械通气。
(2)有创机械通气采取小潮气量“肺保护性通气策略”,降低呼吸机相关肺损伤。必要时采取俯卧位通气、肺复张或体外膜肺氧合(ECMO)等。
4.循环支持:休克患者在充分液体复苏的基础上,改善微循环,使用血管活性药物,并动态监测血流动力学。
5.抗菌药物治疗:加强细菌、真菌等病原体监测,必要时行二代测序,根据检测结果及患者病情酌情使用抗菌药物。
6.免疫治疗措施
(1)糖皮质激素:可根据患者临床症状、胸部影像学进展情况,在病情进展早期(多为病程的第5-8天)短期(3-5天)使用糖皮质激素,建议剂量不超过相当于甲泼尼龙1-2mg/Kg/d,每天监测生命体征、指脉氧、血气分析等,3天后加查肺部CT,如病变无恶化,建议减少激素剂量直至停用。
(2)人免疫球蛋白:根据患者临床症状、胸部影像学进展情况,在病情进展期建议使用,有条件可用IgM型人免疫球蛋白。
(3)外周血淋巴细胞计数或CD4+细胞明显下降,给予胸腺法新1.6mg,皮下注射,每天1-2次。
(4)可考虑静脉给予血必净ml/日,每日2次治疗。
7.对症、支持治疗:
(1)提倡早期肠内营养,必要时可使用鼻空肠喂养。
(2)白蛋白使用:建议维持血清白蛋白≥35g/L以上。
(3)可使用肠道微生态调节剂,维持肠道生态平衡,预防继发细菌感染。
(4)预防血栓治疗:监测出凝血功能、D-二聚体,超声监测静脉血栓,建议使用依诺肝素。
(四)中医治疗: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请中医科会诊。
(五)心理治疗:患者常存在焦虑恐惧情绪,应加强心理疏导。
九、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
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间隔至少1天),病程≥14天,可解除隔离出院或根据病情转至相应科室治疗其他疾病。
十、转运原则
运送患者应使用专用车辆,并做好运送人员的个人防护和车辆消*,见《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
十一、医院感染控制
严格遵照国家卫健委《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新型冠状病*感染的肺炎防护中常见医用防护使用范围指引(试行)》的要求执行。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肺炎临床救治专家组
来源:医院借问瘟君欲何往,纸船明烛照天烧!
愿早日荡涤”新冠病*“、重焕“朗日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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