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年度引进硕士研究生公告
为引进和培养一批宜昌发展急需的专业性人才,经研究决定,年度面向华中师范大学等高校引进一批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计划、专业
引进计划30名左右,规划和工程建设管理类、工业经济类、金融投资类、文化旅游类、语言文学类等专业优先。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年7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一般应为上述5类专业毕业生(研究生或本科阶段所学专业符合均可),根据需要其他专业亦可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违纪违规受过纪律处分的,或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违纪行为的,以及具有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管理及待遇
(一)引进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享受事业单位副科级人员工资待遇。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按规定程序择优选调到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或正式聘任事业单位副科级领导职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程序及方法
1、推荐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请有意报考且符合有关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宜昌市人才引进报名表》,并按程序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成绩单及担任学生干部(社团职务)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和有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后,发至宜昌市人才引进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年7月3日17:00。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为便于沟通联系,请报名人员保持报名表上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
报名邮箱:
qq.